赞助回报

本次大赛在赞助商回报方面一改往届及同类型大赛的做法,与粤港澳地区各大媒体广泛深入的开展合作,力求以线上推广(各大网络媒体合作方、大赛官方网站等)与线下活动(大赛新闻发布会、巡演等),平面广告(公交车身、站台、交通要道广告牌等)与移动传媒(车载电视、地铁电视等),外场演出(活动现场及场地方)与电视转播(深圳广电高清、生活、DV等频道全程转播)等形式相结合的方式,使大赛成为名副其实的商企推广平台,以最小的赞助投入,达到最佳的广告效益!

    所有回报方案均可根据赞助企业的需求,在双方沟通协调的基础上,定制企业个性化回报方式。

 

一、赞助商合作计划

A  总冠名赞助商(全程冠名联合主办)                      ¥  380    万元起   

B  单项冠名赞助商(全程协办主题活动、单项奖冠名)        ¥  50-100   万元

C  唯一指定产品赞助商(同类产品独家指定,具排他性)      ¥  30-80    万元

D  活动特别赞助商(友情赞助、实物、消费服务等)          ¥  10-30    万元

 

 

二、各级赞助回报细则

总冠名赞助回报

A  荣誉回报

(1)大赛宣传品中出现“**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总决赛”字样及企业LOGO。 

(2)大赛的奖杯、证书出现“**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总决赛”字样。

(3)在所有新闻稿件和网站的宣传中使用“**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总决赛”称 谓。

  (4)大赛总冠军作为冠名单位为期一季的形象大使。

(5)获得“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总决赛”的冠军加冕权,特邀总冠名企业代表给获奖选手颁奖。

(6)总冠名方可指定一名大赛专职评委,总冠名企业领导人享受特邀嘉宾礼遇,包括参加大赛组委会组织的领导、国内外知名人士、演艺界名星参加的高层酒会和其它高层社交活动,优先安排在嘉宾席就座等。

(7)总冠名企业可以以“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总决赛”协办单位的名义,经主办方授权许可后自行组织相关的媒体宣传活动。

(8)总冠名企业享有挑选“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总决赛”中国赛区获奖选手作为其品牌形象或广告代言的优先权(协议另定)。

(9)大赛光盘、宣传画册等相关后续宣传资料均以“***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总决赛”出现,允许赞助商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其作为企业宣传的资料。

(10)选手初赛、复赛证、门票等上显著位置打上赞助单位名称、LOGO。

(11)总冠名企业领导一人担任大赛颁奖晚会特别嘉宾及主持人特别介绍冠名企业。

(12)大赛期间,入围前10名选手可配合赞助商举办产品推广活动。

 

B 媒体回报

(1)报纸广告,节目专栏不少于三次出现企业名称或LOGO。

(2)户外广告,大型商业区、CBD户外广告(尺寸、位置、时间双方协商决定)。

(3)灯箱、电子货架广告、海报广告等体现冠名企业名称及LOGO。(具体点位双方协商再定)

(4)公交、地铁等移动传媒广告,体现冠名赞助企业全称及logo的公交车车身和站台广告,投放于市内主要公交线路。(具体公交线路、数量双方协商决定)

(5)网络广告,与新浪、搜狐、腾讯、网易等各大门户网站合作,特别制作世界时尚小姐大赛主题网页、主题合作网站。

(6)大赛期间会在粤港澳各个特色风景区进行,到时可安排赞助企业宣传平台、产品以及企业文化。(如:现场主持人话筒、节目组车身广告等等)

 

C 活动现场回报

 

a. 新闻发布会
(1)  背景板体现赞助企业名称或LOGO。

(2) 主持人鸣谢赞助企业。 

(3) 现场海报等广告物陈设张贴。

(4) 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大赛组委会+赞助企业)。

(5) 邀请赞助商派出代表出席大赛新闻发布会并发言。

(6) 新闻发布会的新闻通稿上重点提及冠名企业。

b. 比赛现场

(1) 现场比赛区域摆放赞助企业广告牌位置。

(2) 现场摆放赞助企业宣传资料、展架。

(3) 比赛现场,舞台LED屏幕插播赞助企业VCR或广告片15分,播放不少于3次。

(4) 主持人口播,大赛现场,主持人口播“***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总决赛”及

“本届大赛得到了***企业的大力支持”等内容。

(5)主持台,大赛现场主持台出现“***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总决赛”字样。

(6)评委席正面,大赛现场评委席出现“***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总决赛”字样。

(7)观众席,大赛现场观众席背景板出现“***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总决赛”。

(8)颁奖嘉宾,大赛现场冠名企业领导参与大赛颁奖。

(9)奖品冠名,奖品由独家赞助企业冠名。

(10)现场企业代表参加总决赛及颁奖晚会的直播节目。

(11)所有文档资料均体现赞助企业名称及LOGO,比如节目单、嘉宾名单、主持稿等。

(12)比赛暨颁奖晚会所有入场券背面印制总冠名赞助企业广告。

(13)现场互动,企业家参与场上嘉宾互动话题,部分内容可以围绕赞助企业产品互动宣传。

(14)企业方阵,企业家参与现场观众互动话题,部分内容可以围绕赞助企业产品互动宣传。

(15)主持人话筒标出现赞助企业名称及LOGO。

(16)每位选手的号牌上均印上冠名企业的名称。

 

D  电视栏目回报方案

(1)在栏目片头后播出5秒标版,并配音“本栏目有xxx冠名播出”

(2)在5秒标版结束后播放冠名商广告片约15秒,带企业字幕:“本节目由xxx独家赞助播出”

(3)大赛节目片头出现“**杯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总决赛”字样

(4)大赛节目片花中出现“**杯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总决赛”字样并口播。

(5)屏幕右下角出现“**杯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总决赛”角标,每次不少于10秒。

(6)片尾鸣谢字幕滚动播出,出现赞助企业名称及logo

(7)大赛节目可授权提供给赞助企业在自己的网络平台播放宣传。

(8)节目中以软性广告宣传,软文、促销信息发布,并可在相关报道中提及企业信息

(9)企业权益窗口,在栏目片尾出现职员字幕同时,在屏幕左侧播出动态无声广告。

(10)晚会播出期间,屏幕下方将多次滚动播出冠名企业

 

单项冠名赞助回报

 

A  荣誉回报

(1)大赛宣传品中出现“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单项赛”字样及企业LOGO。 

(2)大赛的奖杯、证书出现“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单项赛”字样。

(3)在所有新闻稿件和网站的宣传中使用“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单项赛”称 谓。

  (4)单项赛冠军作为冠名单位为期一季的形象大使。

(5)获得“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单项赛”的冠军加冕权,特邀冠名企业代表给获奖选手颁奖。

(6)单项冠名方可指定一名本单项赛的专职评委,单项冠名企业领导人享受特邀嘉宾礼遇,包括参加大赛组委会组织的领导、国内外知名人士、演艺界名星参加的高层酒会和其它高层社交活动,安排在嘉宾席就座等。

(7)单项冠名企业可以以“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单项赛”协办单位的名义,经主办方授权许可后自行组织相关的媒体宣传活动。

(8)单项冠名企业享有挑选“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单项赛”获奖选手作为其品牌形象或广告代言的优先权(协议另定)。

(9)大赛光盘、宣传画册等相关后续宣传资料均以“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单项赛”出现,允许赞助商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其作为企业宣传的资料。

(10)单项冠名企业领导一人担任大赛总决赛颁奖晚会特别嘉宾。

 

B 媒体回报

(1)报纸广告,节目专栏不少于三次出现企业名称或LOGO。

 (2)户外广告,大型商业区、CBD户外广告(尺寸、位置、时间双方协商决定)。

 (3)灯箱、电子货架广告、海报广告等体现冠名企业名称及LOGO。(具体点位双方协商再定)

 (4)公交、地铁等移动传媒广告,体现冠名赞助企业全称及logo的公交车车身和站台广告,投放于市内主要公交线路。(具体公交线路、数量双方协商决定)

 (5)网络广告,与新浪、搜狐、腾讯、网易等各大门户网站合作,特别制作世界时尚小姐大赛主题网页、主题合作网站。

 (6)大赛期间会在粤港澳各个特色风景区进行,到时可安排赞助企业宣传平台、产品以及企业文化。(如:现场主持人话筒、节目组车身广告等等)

 

C 活动现场回报

 

a. 新闻发布会
(1)  背景板体现赞助企业名称或LOGO。

 (2)  主持人鸣谢赞助企业。 

 (3)  现场海报等广告物陈设张贴。

(4)  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大赛组委会+赞助企业)。

 (5)  邀请赞助商派出代表出席大赛新闻发布会并发言。

 (6)  新闻发布会的新闻通稿上重点提及冠名企业。

b. 比赛现场

(1) 现场比赛区域摆放赞助企业广告牌位置。

(2) 现场摆放赞助企业宣传资料、展架。

(3) 比赛现场,舞台LED屏幕插播赞助企业VCR或广告片15分,播放不少于3次。

(4) 主持人口播,大赛现场,主持人口播“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单项赛”及

          “本次大赛得到了***企业的大力支持”等内容。

 (5)主持台,大赛现场主持台出现“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单项赛”字样。

 (6)评委席正面,大赛现场评委席出现“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单项赛”字样。

 (7)观众席,大赛现场观众席背景板出现“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单项赛”。

 (8)颁奖嘉宾,大赛现场冠名企业领导参与大赛颁奖。

 (9)奖品冠名,奖品由赞助企业冠名。

(10)现场企业代表参加总决赛及颁奖晚会的直播节目。(人数协商确定)

(11)所有文档资料均体现赞助企业名称及LOGO,比如节目单、嘉宾名单、主持稿等。

(12)比赛所有入场券背面印制单项冠名赞助企业广告。

(13)现场互动,企业家参与场上嘉宾互动话题,部分内容可以围绕赞助企业产品互动宣传。

(14)企业方阵,企业家参与现场观众互动话题,部分内容可以围绕赞助企业产品互动宣传。

(15)主持人话筒标出现赞助企业名称及LOGO。

(16)每位选手的号牌上均印上冠名企业的名称。

 

D  电视栏目回报方案

(1)单项赛事在栏目播出时片头后播出5秒标版。

(2)大赛节目片头、片花中出现“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单项赛”字样并口播。

(5)屏幕右下角出现“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单项赛”角标,每次不少于5秒。

(6)片尾鸣谢字幕滚动播出,出现赞助企业名称及logo。

(7)大赛节目可授权提供给赞助企业在自己的网络平台播放宣传。

(8)节目中以软性广告宣传,软文、促销信息发布,并可在相关报道中提及企业信息

(9)在栏目片尾出现职员字幕同时,在屏幕一侧播出动态无声广告。

(10)可在总决赛晚会播出期间,屏幕下方将滚动播出单项冠名企业。

 

唯一指定产品赞助回报

A  荣誉回报

(1)大赛宣传品中出现“2014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唯一指定产品”字样及企业LOGO。

(2)在所有新闻稿件和网站的宣传中使用“2014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唯一指定产品”称谓。

(3)企业领导人享受特邀嘉宾礼遇,包括参加大赛组委会组织的领导、国内外知名人士、演艺界名星参加的高层酒会和其它高层社交活动,优先安排在嘉宾席就座等。

(4)企业可以以“2014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唯一指定产品”的名义,经主办方授权许可后自行组织相关的媒体宣传活动。

(5)企业享有挑选“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总决赛”十佳选手作为其品牌形象或广告代言的优先权(协议另定)。

(6)大赛光盘、宣传画册等相关后续宣传资料均以“2014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唯一指定产品”出现,允许赞助商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其作为企业宣传的资料。

(7)总冠名企业领导一人担任大赛颁奖晚会特别嘉宾。

(8)大赛期间,可配合赞助商举办产品推广活动。

 

B 媒体回报

(1)报纸广告,节目专栏出现“2014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唯一指定产品”企业名称或LOGO。

(2)户外广告,大型商业区、CBD户外广告出现“2014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唯一指定产品”(尺寸、位置、时间双方协商决定)。

(3)灯箱、电子货架广告、海报广告等体现“2014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唯一指定产品”企业名称及LOGO。(具体点位双方协商再定)

(4)公交、地铁等移动传媒广告,体现“2014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唯一指定产品”企业全称及logo的公交车车身和站台广告,投放于市内主要公交线路。(具体公交线路、数量双方协商决定)

(5)世界时尚小姐大赛主题网页、主题合作网站出现“2014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唯一指定产品”。

 

C 活动现场回报

a. 新闻发布会

(1) 背景板体现赞助企业名称或LOGO。

(2) 主持人鸣谢赞助企业。 

(3) 现场海报等广告物陈设张贴。

(4) 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大赛组委会+赞助企业)。

(5) 邀请赞助商派出代表出席大赛新闻发布会并发言。

(6) 新闻发布会的新闻通稿上提及冠名企业。

b. 比赛现场

(1) 现场比赛区域摆放赞助企业广告牌位置。

(2) 现场摆放赞助企业宣传资料、展架。

(3) 比赛现场,舞台LED屏幕适时插播赞助广告片。

(4)大赛现场,主持人口播“2014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唯一指定产品”等内容。

(5)观众席背景板出现“2014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唯一指定产品”。

(6)企业领导参与大赛颁奖。

(7)部分企业代表参加总决赛及颁奖晚会的直播节目。

D  电视栏目回报方案

(1)节目片花中出现““2014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唯一指定产品””字样并口播。

(2)片尾鸣谢字幕滚动播出,出现赞助企业名称及logo。

(3)大赛节目可授权提供给赞助企业在自己的网络平台播放宣传。

(4)节目中以软性广告宣传,现场植入,并可在相关报道中提及企业信息。

(5)晚会播出期间,屏幕下方将多次滚动播出企业名称。

 

活动特别赞助回报

A  荣誉回报

(1)大赛宣传品中出现“2014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活动特别赞助”字样及企业LOGO。

(2)在所有新闻稿件和网站的宣传中使用“2014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活动特别赞助”称谓。

(3)企业领导人享受特邀嘉宾礼遇,包括参加大赛组委会组织的领导、国内外知名人士、演艺界名星参加的高层酒会和其它高层社交活动,优先安排在嘉宾席就座等。

(4)企业可以以“2014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活动特别赞助”的名义,经主办方授权许可后自行组织相关的媒体宣传活动。

(6)大赛光盘、宣传画册等相关后续宣传资料均以““2014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活动特别赞助””出现,允许赞助商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其作为企业宣传的资料。

(7)企业领导一人担任大赛颁奖晚会嘉宾。

(8)大赛期间,可配合赞助商举办产品推广活动。

 

B 媒体回报

(1)报纸广告,节目专栏出现““2014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活动特别赞助””企业名称或LOGO。

(2)户外广告,大型商业区、CBD户外广告出现““2014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活动特别赞助””(尺寸、位置、时间双方协商决定)。

(3)灯箱、电子货架广告、海报广告等体现““2014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活动特别赞助””企业名称及LOGO。(具体点位双方协商再定)

(4)公交、地铁等移动传媒广告,体现““2014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活动特别赞助””企业全称及logo的公交车车身和站台广告,投放于市内主要公交线路。(具体公交线路、数量双方协商决定)

 (5)世界时尚小姐大赛主题网页、主题合作网站出现“2014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活动特别赞助”。

 

C 活动现场回报

a. 新闻发布会

(1) 背景板体现赞助企业名称或LOGO。

(2) 主持人鸣谢赞助企业。 

(3) 现场海报等广告物陈设张贴。

(4) 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大赛组委会+赞助企业)。

(5) 邀请赞助商派出代表出席大赛新闻发布会并发言。

(6) 新闻发布会的新闻通稿上提及冠名企业。

b. 比赛现场

(1) 现场比赛区域摆放赞助企业广告牌位置。

(2) 现场摆放赞助企业宣传资料、展架。

(3) 比赛现场,舞台LED屏幕适时插播赞助广告片。

(4)大赛现场,主持人口播“2014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活动特别赞助”等内容。

(5)观众席背景板出现“2014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活动特别赞助”字样。

(6)企业领导参与大赛颁奖。

(7)部分企业代表参加总决赛及颁奖晚会的直播节目。

 

D  电视栏目回报方案

(1)节目片花中出现“2014世界时尚小姐粤港澳赛区活动特别赞助”字样并口播。

(2)大赛节目可授权提供给赞助企业在自己的网络平台播放宣传。

(3)节目中以软性广告宣传,现场植入,并可在相关报道中提及企业信息。

(4)晚会播出期间,屏幕下方将滚动播出企业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