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赛须知

(1)参赛选手在参加本次大赛期间不得参与其它类型的比赛活动。

(2)认真如实填写报名表所列各项内容,组委会将按照国际惯例,在适当的时间指派人员进行复核审查,如发现严重违规现象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3)参赛选手在大赛期间应服从大赛组委会的指挥安排,参与一系列活动,如无正当理由违反者以弃权论处。

(4)大赛期间,选手的肖像权属大赛组委会所有。组委会将在适当的时候,将选手的姓名、身高、体重、个人简历等资料通过电视、报刊和网络形式公布。

(5)组委会将根据复赛、决赛的内容形式,在赛前举办高水平的相关项目专业培训。进入决赛的选手,必须与组委会签订相关合同书,否则以自动弃权论处。

(6)为求公证,本次大赛组委会将邀请公证部门为大赛现场公证。